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展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扩建前,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16号一楼第一卡,总用地面积18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09平方米,年生产吸塑包装盒600万个、折合包装盒150万个、PVC包装盒130万个,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中(三)环建表[2018]0170号。
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9月20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1月4日通过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件文号:中(三)环验表[2019]133号)。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项目增资100万元在原厂址进行扩建(因发展需要,工业园区内新增厂房,项目厂址由“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16号一楼第一卡”更新为“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16号第一幢厂房一楼”,实际为同一厂房),增加生产设备,增加生产吸塑包装盒225吨、折合包装盒177.5吨、PVC包装盒/包装袋93.5吨。扩建后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09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吸塑包装盒、折合包装盒、PVC包装盒/包装袋的生产,年生产吸塑包装盒375吨、折合包装盒200吨、PVC包装盒/包装袋100吨。
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16号第一幢厂房一楼(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22′36.873″、北纬22°21′7.193″),总用地面积为1809㎡,建筑面积为1809㎡,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吸塑包装盒、折合包装盒、PVC包装盒/包装袋的生产,年生产吸塑包装盒375吨、折合包装盒200吨、PVC包装盒/包装袋100吨。
2022年10月22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位专家(专家名单见验收意见)、技术服务单位中山市展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组成的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委托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吸塑、脱模、粘盒、固化、打样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净化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与《报告表》建议值(15m)一致;投料工序少量粉尘、模具机加工工序少量粉尘、覆膜工序少量有机废气、熔接工序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治理已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3)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4)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升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通风设备也要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通过按照减震垫、风口软接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石膏边角料、不合格石膏模、片材边角料、打样样品,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紫外光固化胶黏剂包装物、废脱模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内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6.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7.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16号第一幢厂房一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90828501
电子邮箱:shangyang-25@sy-beauty.com
五、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JVDwn0nBV61KdLdzl1Png
提取码:95ey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3日
中山尚源吸塑包装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